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通知,對我區墻體保溫材料的使用進行規范,以保證建筑節能工程質量和結構安全。
通知規定,當采用無機飾面保溫裝飾一體板作為建筑外保溫材料時,必須保證無機飾面保溫裝飾一體板與建筑物基體或龍骨等具有可靠的機械連接,機械連接必須將飾面層與建筑物基體或龍骨進行連接,不得將保溫層與建筑物基體或龍骨直接連接;使用粘掛結合方式安裝無機飾面保溫裝飾一體板,有效粘貼面積須≥50%;使用龍骨安裝的必須進行斷橋處理并采取有效防火隔斷,防止“煙囪效應”;除邊角異型特殊規格的裝飾一體板外,普通規格板材不得在施工現場切割加工。
通知要求,凡高度在50米以上(含50米)的民用建筑,無機飾面保溫裝飾一體板不得選用有機保溫材料;凡高度在24米以上(含24米)的民用建筑,無機飾面保溫裝飾一體板不得選用熱塑性保溫材料。當采用巖棉作為建筑外保溫材料(含防火隔離帶)時,應當選用達到《建筑外墻外保溫巖棉制品》(GB/T25975—2010)各項技術性能指標的垂擺法巖棉保溫板;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巖棉保溫板必須組織見證取樣復檢,復檢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使用平鋪法巖棉保溫板作為建筑外墻保溫材料。
通知還指出,建筑外墻外保溫防火隔離帶應嚴格執行《建筑外墻外保溫防火隔離帶技術規程》(JGJ289-2012)。凡屬嚴寒地區不得使用漿體保溫材料;寒冷地區可與其他保溫材料復合使用,不得單獨使用漿體保溫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