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在采訪時了解到,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煙臺建的房子用的是鋼窗,氣密性很差,外墻根本沒有保溫。2004年開始,山東省開始要求外墻必須加保溫材料,且要求節能必須達到50%,2006年之后節能標準又提高到65%。在這種情況下,煙臺從2005年起大量使用外墻保溫材料,開發商在建樓時,內墻通常用B06或B07加氣混凝土砌塊,外面加上一層4至7公分厚的聚苯板或聚氨酯板。直到現在,煙臺許多建筑都是采用這種做法。
"這種保溫方法,雖然使樓房的保溫目的達到了,但聚苯板或聚氨酯板的高溫易燃性,也給建筑物安全埋下很大隱患。在歐洲,建筑物超出20米的不得使用聚苯板或聚氨酯板做保溫材料,樓高超出20米以上的必須使用離心玻璃絲棉,目的就是為了防火。而在中國,不論樓層高低,現在都使用聚苯板或聚氨酯板做外墻保溫材料,這自然給火災埋下隱患。"一些業內人士普遍認為。
"壽命不同步"面臨尷尬
據了解,我國先后有幾個城市的大樓起火都是由保溫材料引起的。眼下,外墻體保溫材料的安全隱患問題引起國家有關部門重視。國家公安部、建設部日前已頒發《建筑物外墻裝飾及外墻保溫防火暫行規定》,規定中要求在做外墻保溫時,每隔一層樓必須要間隔一道300毫米高的不燃燒體,作為防火隔離帶。
然而,聚苯板或聚氨酯板除了安全隱患外,現在,人們又逐步發現,它還有其他"致命弱點":一是施工不當時容易脫落;二是與建筑物難以做到"壽命同步",三是不節能,甚至浪費能源。另外,保溫材料與建筑物壽命的"不同步",還直接導致一個"不節能"后果。在建筑物存續的五十年或七十年間,至少要做二到三次外墻保溫,原本為的是節能,卻反而加大了施工成本。如果細算帳的話,是否做到了節能值得懷疑。